船東 P&I險

誰可以被承保

本協會的會員資格通常開放給船舶之登記船東、營運人、經理人或租船人。但是,如果您是登記船東,您可能是公司結構的一部分,而該公司結構包括因船舶營運可能會產生責任之其他法律實體。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會考慮提供完整的承保給數目有限的公司,這些公司可以成為會員或共同被保人。如果貴公司不屬於有權獲得完整承保的公司類別,則可以將您添加為「附屬公司」,但只限於身為會員之公司有能力支付對其提出之索賠者為限。

我們承保之風險

現時我們提供承保之主要範圍是:

  1. 生命損失、人身傷害及疾病
    • 船員
    • 任何其他人
  2. 財產損失
  3. 船舶碰撞責任
  4. 殘骸移除
  5. 污染
  6. 對貨物之責任
  7. 賠償或保證契約
  8. 無法追償之共同海損
  9. 罰款

規範P&I險承保之基本原則是責任或損失必須由於下列原因所生:

  • 與會員對入會船舶之利益有關;及
  • 在船舶加入協會期間內發生的事件所致;以及
  • 與船舶營運有關。

這個基本規則有三個截然不同的部分。

  1. 責任或損失必須與會員對入會船舶之利益有關。例如,會員可能是碼頭所有者,並且因意外事故同時涉及入會船舶以及碼頭作業致使其以碼頭營運人之身分被起訴。但是,P&I險只會承保會員以船舶所有人或營運人之身分所產生之責任。
  2. 事件必須發生在船舶入會期間。例如,在船舶加入協會之前所發生的貨物損壞,不予承保,即使是在船舶入會以後才實際提出貨損索賠。但是同樣來說,如果在船舶入會期間發生貨物損壞,則縱使船舶已不再入會,協會仍會繼續承保因貨損所產生之貨物責任。
  3. 責任或損失必須與船舶營運有關。會員除了入會船舶之營運以外,也會有其他的商業活動,但對於那些商業活動所產生之責任,會員不會獲得承保。例如,在貨物運輸契約下可能產生責任,而該契約當時並未指名任何船舶,則不予承保。